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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教育局各级党组织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通知

来源:局办公室 日期:2015/11/12 9:54:15 人气:213

县直学校(园)各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通知》(通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保障“三严三实”的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就县教育局各级党组织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让“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使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推动通山教育科学、均衡、优质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开展时间

按县委统一安排,县教育局各级党组织定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节假日顺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年老体弱、长期患病、长期在外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组织同意后可以不参加集体性组织活动,党组织要以适当的方式安排这一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诵读党章活动。各级党组织每月主题党日都要组织党员开展一次诵读党章活动,每次节选一段《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诵读,可采取领诵或齐诵等方式开展,通过反复诵读,使党章内容熟记于心,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

  (二)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各级党组织每月主题党日都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和各级教育部门最新精神文件,主要学习重大时政时事、重要文件精神、主要领导讲话及署名文章。学习资料收集整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机关各股室(站)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各级党组织可根据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下发的学习资料进行原文学,由党组织书记主持领学,其他党员针对学习内容开展讨论并提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相关建议。通过集中学习上级精神,让党员及时掌握上情要情,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中来。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可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教育,可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学党史讲党史、重温入党誓词、参观泰和园和闯王陵等教育基地、观看电教片;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可组织党员帮扶困难群众、走访老党员、结对孤寡老人、爱心募捐、义务劳动、义务献血、政策宣传,特别要注重以教育精准扶贫为切入点,组织党员开展帮扶困难家庭学生、看望留守儿童、帮教问题少年、深入乡村学校(点)援教讲示范课等活动;组织党员通过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等形式,开展各项履职活动;围绕民主议事,可组织党员对党组织公开承诺、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决定开展商讨;围绕民主评议,可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组织、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负责,各基层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主题党日+”的责任机制,局党组书记是局开展这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各单位各支部开展这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作为建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和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并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各单位党员干部领导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明确专人负责“主题党日+”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要建立考勤制度,做好主题党日活动的计划、实施、记录、影像留存和情况上报工作;把各单位开展主题党日的相关情况,作为参评党建先进工作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把各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要进行通报,并指出整改要求。对未落实“主题党日”要求的党支部书记、无故不参加“主题党日”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县、局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建立健全严肃党内生活、教育管理党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的方案在11月1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并提供电子版。党组织书记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主题党日”活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做好宣传。局机关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与通报;党总支单位也要对下属党支部工作情况加强督查,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年底根据督查通报情况,开展年终考核。局机关每年集中组织开展2-3次机关党员的“主题党日”活动,其他时间由各支部组织,机关各股室(站)不得挤占“主题党日”时间,因事未能开展的,必须另行安排时间补上。严禁以“主题党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事后要进行补学补课。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立“主题党日+”长效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典型,要在每月20日前将“主题党日+”进展情况报送局办公室,每月25日前局办公室进行综合,经审核后报送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同时,要做好“主题党日”活动建档工作,充分利用通山教育信息网等媒体网站,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通山县教育局单位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表

                                            中共通山县教育局党组

                                               2015年11月3日

通山县教育局单位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