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党群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当前教育工会重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原创 日期:2016/8/1 15:32:43 人气:44

通教工〔2016〕4号


关于做好当前教育工会重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工会、县直学校(园)工会:

为了全面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和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教育工会部署的“三比三创”活动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和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如下要求:

一、各学校基层工会每年须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保证充足的准备时间,召开时间建议定在9月至10月。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召开教代会。

二、县直学校任期届满的工会委员会应在教代会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乡镇中心学校工会应督促任期届满的学校基层工会在教代会前及时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

三、各基层工会应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工会的有关文件及《通山县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的要求,认真准备,乡镇中心学校工会应对所辖学校工会召开教代会的筹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其按规范操作。各校召开教代会时间应提前报告县教育工会。

四、各校应高度重视教代会星级评估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在教代会后要收集整理资料,准备接受教代会星级评估,先由学校按照评估标准开展自查、申报,12月份县教育工会将组织复查,并按得分情况评出教代会等级授牌。教代会星级评估工作将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五、县教育工会将在7月份对2014年初评的星级教代会进行授牌前复查。复查的学校有镇南中学、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特校、厦铺小学、慈口小学、慈口中学,请各校做好准备工作。



通山县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