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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通山县教育局机关党委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局办 日期:2017/2/9 16:55:57 人气:17

局机关各支部、县直学校(园)各总支(支部)、县振新学校、双语学校、育才学校、苗苗教育集团各支部:

   按照《关于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16〕12号)和《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的通知》(通组通〔2017〕1号)要求,全县基层党组织定于1月9日(星期一)下午开展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现将《中共通山县教育局机关党委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支部实际,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六事联动”规定动作,做好“+”字文章,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


                                            中共通山县教育局机关党委

                                                  2017年1月5日



中共通山县教育局机关党委

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按照《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的通知》(通组通〔2017〕1号)要求,经研究,全县基层党组织定于1月9日(星期一)下午开展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为保证“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各支部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支部全体党员

四、会议议程:

(一)缴纳党费。各支部在会前开展好2017年1月份党费缴纳工作,并做好党费缴纳的规范登记。

(二)诵读党章。各支部要提前制定好2017年度党章诵读学习计划,要把党章诵读学习任务落实到本年度12期“主题当日+”活动中,会上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积极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三)学习党规党情。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省委领导重要讲话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资料,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各支部要有相关的学习记录、学习活动开展图片1-2张(注明图片信息),并结合近期观看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每位党员撰写学习心得1篇,心得体会中必须有“学习贯彻省委领导重要讲话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打铁还需自身硬”等关键字词。

(四)开展组织生活。没有在2016年第12期“主题党日+”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组通〔2016〕99号)、中共通山县纪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否则将对相关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问责。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后,要上交民主生活会记录、民主测评表等资料台账。

(五)实行民主议事。一是春节将至,各支部要对本支部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摸底,提出慰问对象名单,并进行讨论。二是做好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根据省委、市委要求,全县在本期“主题党日+”组织开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在参与对象上,要做到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全覆盖。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在学习讨论上,重点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纪律规定。在实施程序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进行酝酿和推荐提名,每个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上一级党委。各支部《推荐提名湖北省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在1月9日晚10点前报QQ410996921。

(六)落实公开制度。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公开制度。对支部本月走访慰问资金和物资发放、党费收缴等重点党务、政务工作进行会场说明、会后张贴公示。

(七)做好“+”字文章。一是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讲党课的政治生活要求,围绕“忠诚老实”在所属支部讲一次党课。活动后各支部要有支部书记讲党课记录、党课讲稿、讲党课图片(图片注明信息)等台账资料。二是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的工作。活动开展后,各支部要有走访慰问图片(图片注明信息)、走访慰问情况汇报等台账资料。

活动要求

(一)规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是规范党费收缴登记手续。从2017年第一期“主题党日+”活动起,各支部统一用教育局机关党委提供的党费收缴登记表。在党费收缴登记表除“姓名”、“本月应缴”栏目可用机打外,其他栏目必须手写,需要签名确认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二是规范填写通山县县直机关党组织活动记录本。每期“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专题讨论记录、党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支部委员会记录等既要有量的体现,又要有质的提升,要经得起各级党组织的翻看、查阅和考核。对填写不认真、不达标、敷衍了事的党支部,局机关党委将进行书面通报。三是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在开展民主生活会时,各支部党员要积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委员、党员依次进行。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要实行“四评”: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组织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等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理。四是规范整理上交“主题党日+”活动资料台账。每期“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后4日内,各支部必须上报按“主题党日+”台账目录顺序,整理上交本期“主题党日+”纸质台账资料到局办301室存档(各支部要自备一份),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在台账整理中如有疑问,可电询2298668。

二、深入学习贯彻省委领导重要讲话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12月22号,省委书记蒋超良同志在调研我市时,充分肯定了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取得的成绩,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12月14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绍良同志在调研我市时指出,要不断完善“主题党日+”,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12月19日,市第五次党代会上,市委书记丁小强同志所作的题为《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崛起,奋力夺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新胜利》的报告,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重要纲领。全县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把深入学习省委领导重要讲话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通过支委会先学一步、党员大会集中学、党小组会讨论交流学,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党支部要立足自身,通过抓好学习培训,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推动省委领导重要讲话和市党代会精神入脑入心,切实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要求和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做好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根据省委、市委要求,全县在本期“主题党日+”组织开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在参与对象上,要做到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全覆盖。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在学习讨论上,重点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纪律规定。在实施程序上,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进行酝酿和推荐提名,每个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上一级党委。

四、领导干部带头讲好党课。各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讲党课的政治生活要求,围绕“忠诚老实”主题,在所属支部讲一次党课。各支部书记讲党课不能念念稿子、敷衍了事,既要从党的优良传统出发,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又要善于运用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多讲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

五、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的工作。春节将至,各支部要对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因灾致困致残的党员和抗灾救灾中因公牺牲党员的家属进行摸底,提出慰问对象名单,并在民主议事和落实公开制度环节进行讨论和公开,及时慰问困难党员,将好事办好,确保将党的关怀和温暖送给最需要的困难党员。

六、认真落实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组通〔2016〕99号)、中共通山县纪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对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没有在2016年第12期“主题党日+”中开展相关组织生活的基层党支部,必须在2017年第1期“主题党日+”对照文件要求逐项落实,否则将对相关党支部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