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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16年第7期“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6-24 12:04:37 人气:30

各县直学校(园)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

为隆重纪念建党95周年,落实好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纪委、县委宣传部有关文件精神,原定于7月4日(星期一)下午开展的2016年第7期“主题党日+”活动,调整至7月1日(星期五)下午开展,各级党组织应提前谋划,认真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严密务实有效。各基层党组织应在严格落实“六事联动”的基础上,将开展“主题党日+”与纪念党的95华诞、与推进当前中心工作、与为基层解困帮扶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继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

  二、全面覆盖精准施策。活动开展前,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深入了解思想、生活、工作、身体状况,将走访慰问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与党员的联系,对于外出和外地居住的党员,应通过网络、微信等途径传达上级精神、传送学习资料;对于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党员,开展“一对一”上门走访。

  三、形式多样贴近主题。“七一”前夕,各级党组织应组织广大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或关爱留守儿童等公益活动;开展“我身边的好党员”、“党员示范岗”等评选活动,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十二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召开座谈会,围绕“讲规矩、有纪律”专题,结合严禁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要求,讨论如何做合格党员教师,(按局“两学一做”实施方案要求,“两学一做”专题讨论的四个专题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一个季度一次专题讨论)。“七一”当天,各基层党组织可通过组织召开“七一”纪念大会、新党员面向党旗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申请书和入党誓词、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理论研讨会等方式,弘扬党的革命传统,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深度融合专项落实。近期,县纪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准则><条例>网络测试的通知》、县委宣传部印发了《全县理论宣讲全覆盖实施方案》和《全县百姓宣讲全覆盖实施方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报送“主题党日+”活动小故事的通知》(以上文件请在通山教育信息网党群专栏查看),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开展,认真抓好落实。

  1、组织好《准则》《条例》学习和网络测试工作。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并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26日至8月26日期间,在“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注册了的党员登陆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点击“《准则》《条例》”测试专栏,输入信息,回答随机生成的测试题。未在中心注册的党员干部由各单位党组织通过各种方式自行组织测试,确保学习效果。

  2、组织好理论宣讲、百姓宣讲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县委宣传部两个方案要求,紧扣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理论宣讲和百姓宣讲活动。每场宣讲活动的照片及基本信息(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等)要及时建档,实行台账管理,并向局办公室上报信息。

  3、做好“主题党日+”活动小故事的报送工作。小故事的内容为“主题党日+”活动“六个联动”“+”字文章的工作成效、党员和群众对“主题党日+”活动的评价,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活动前后的成效对比情况。小故事要求生动形象,要有人物、有情景、有过程、有感悟,必须以真实案例为依据,文体为记述文,一般200—500字。编写方法参照县委组织部《关于报送“主题党日+”活动小故事的通知》附件。要求县直学校(园)、机关支部每月7日前报送至少1个小故事到局办公室。

  五、深入基层强化督导。局“两学一做”督导组要提前到县直学校(园)分类指导,重点检查方案步骤、活动方式是否扎实有效,是否立足学校特点。要在“主题党日”当天开展调查走访,查看活动程序、活动内容是否规范,确保“主题党日+”与纪念活动统筹进行,做到彼此呼应、相得益彰,形成整体效应。各县直学校(园)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作法好典型。

   本期“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整理后于7月2日下午5点前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98668,邮箱:374627144@qq.com。

                      中共通山县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