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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履职尽责办 日期:2016-5-3 11:45:11 人气:6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全面依法履职,根据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市教〔2016〕7号)和《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全县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全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良好开局、加快实现通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督查对象

局机关股室(站)、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督促检查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

1.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教育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开展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和营养改善计划等专项整治,查处收受劳务费、回扣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入学招生、教材教辅、基建工程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具有教育部门特色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等。

2.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依规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是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制定本地普法规划,并对师生开展普法教育等。

3.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加强校车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人身安全;是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需求;是否制定政策规定,有效规范中小学校课后托管行为;是否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教育精准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是否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减负、分班以及学生流失、留守儿童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问题。

4.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制定相关措施,推动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针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等。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扎实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

1.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对本校在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整治等。

2.依法治校方面。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做到就近免试入学,是否将跨区域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下,是否将入学与收取择校费或其他形式的捐赠资助挂钩;普通高中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招生计划;中职学校是否存在违规联合办学行为,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进行有偿招生行为;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办学、办园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实行免试入学等。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常态化、制度化,是否认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等。

4.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是否开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湖北省《实施细则》宣传教育;教师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公办教师是否做到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

四、督促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面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进行,在县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在全县教育系统同步进行。督促检查工作分5个阶段,从4月底开始,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局党组专题学习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下发全县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进度安排表),并报县纠风办备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各中小学、幼儿园实施方案于5月13日前报送县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方案盖章后交局监审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底前)。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全县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系沟通,主动汇报,征求意见建议。面向基层、面向学校、面向服务对象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2、开展明察暗访。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纠风办将对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明察暗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配合,认真整改。县局更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3、主动公开承诺。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问题,并就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底前)。各单位要把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贯穿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重点进行整改兑现。积极接受上级督导检查,及时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整改反思报告、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向上级报告。坚持上下联动,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考核评议阶段(9月底前)。教育局组织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估、集中评议。配合县纠风办采取电话随机抽样调查、书面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教育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组织学生、学生家长进行测评;积极参加县纠风办组织的“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对局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日常开展情况、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按照各级纠风办要求,完善政风监督员制度,及时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五)情况总结阶段(10月底前)。县教育局组织对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8日前向县教育局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县教育局于10月10日前向县纠风办报送总结。

五、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及整改问责

2016年底,县纠风办对全县教育系统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实行百分制,具体计分方法:全面督查单位督促检查结果得分=第三方监督结果×25%+服务对象测评结果×20%+集中评议结果(问卷测评和电视问政)×30%+平时工作情况×15%+综合评议结果×10%),形成督促检查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将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挂钩,并在通山政务网等媒体通报。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评为不合格单位或整改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的同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中小学、幼儿园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局监审室要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并配合好县纪委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受督促检查是推动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是教育综合改革落地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局机关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本部门履职尽责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县教育局成立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局领导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督促检查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开展。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责管好分管领域,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把握节奏力度,周密安排部署,推进任务落实。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县教育局将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整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主动与纪委、纠风办等职能部门联系对接,及时了解督促检查工作相关要求。全县教育系统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通山县教育信息网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系统服务通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把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抓一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要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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