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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

来源:通山教育网 日期:2015/5/22 人气:239

   我国的职业教育还比较落后,与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的要求有一定距离。现在,我国的职业教育还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虽然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每年都有增加,但还不能适用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要,仅靠政府举办职业教育还不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因此,职业教育法规定了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办学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可以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有: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举办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农村经济、科学技术、教育统筹发展的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2.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
  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3.企业
  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本企业职工或拟录用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
  4.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
  发展职业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它是全社会共同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办好。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5.境外的组织和个人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以在中国境内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