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教师资格证》 办事指南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5-10-11 9:10:48 人气:97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申请条件:1、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
3、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幼儿园及语文教师二级甲等);
4、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申请材料:1、网上打印已申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普通话合格证;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教师资格体检表(体检合格);
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办理流程: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确认点现场确认---领取证书
办理时间:每年5、10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14:30-17:3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咨询电话:0715-2298669
监督电话:0715-229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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