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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历(学位)审核认定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5-11-2 9:14:50 人气:52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行使依据:通山组通〔2013〕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历学位认证审批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七类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所有在职人 员(包括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人 事聘用手续的在职人员,取得新的学历学位,应办理学历学位更改认证审批手续

办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结果 或相关学籍材料。

办理流程: 1、填写表格并报单位盖章 2、现场确认并盖章

服务表格:现场领取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立即办结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14:30-17:3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通山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715-229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