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历(学位)审核认定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5-11-2 9:14:50 人气:52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行使依据:通山组通〔2013〕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历学位认证审批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七类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所有在职人 员(包括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人 事聘用手续的在职人员,取得新的学历学位,应办理学历学位更改认证审批手续
办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结果 或相关学籍材料。
办理流程: 1、填写表格并报单位盖章 2、现场确认并盖章
服务表格:现场领取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立即办结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14:30-17:3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通山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715-229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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