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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自查报告

来源: 日期:2015-11-6 15:25:25 人气:529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22号)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文件精神,我县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自评。全县共有普通中小学81所(小学60所、初中1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1所、特校1所)义务教育学校各类办学条件建设投入2.9亿,全部达到《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标准》要求;小学综合差异系数0.42,初中综合差异系数0.37;校园安全、财政教育支出比例、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及消除D级危房、薄弱学校改造、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及城乡教师交流等5个刚性指标全部达标;均衡发展工作自评得分99.5。社会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97%。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规划及保障

(一)政策规划

1、将义务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年规划纲要中确立了“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明确了“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新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提高工程”等工作任务。县政府“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了“强势推进均衡教育,全力打造教师队伍,重点突破特色文化,全面追求育人质量”的工作思路,提出了“结构布局合理,学校管理精细,硬件装备达标,软件提档升级,名师支撑名校,质量再创新高”的总体目标和义务教育学校如期通过湖北省均衡验收及国家验收的具体目标,为全县教育均衡、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制定了《通山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目标责任制度,签订了责任状,成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5个工作专班,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有序进行。

2、校舍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和处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效果明显。2008年,教育局专门设立了政策法规股,对全教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下发了《通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修订了《通山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同时,加大安全投入力度,2012年,为全县48所学校(幼儿园)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落实专兼职安保人员,2014年,为全县49所中心完小以上学校购买校园防护器材“八件套”,2015年,为城区学校配备保安25人,为全县87所村级完小学校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督促全县民办幼儿园、学校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和防护器材各65套,实现了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化。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县政府成立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作用并建立长效机制。每年春秋季开学及高中考期间县城和乡镇集中开展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近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涉校暴力伤害师生的恶性案件和校园安全重大责任事故。

   3、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和监测评价机制。建立了乡镇教育目标考核制度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坚持每3年对所辖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进行一次综合督导评估。2012年,组织对全县完小以上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从2012年开始我们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数据采集工作,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建立了数据库,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经费投入

4、我县认真落实鄂财办发[201 1]24号文件精神,依法落实“三个增长”,且向农村学校倾斜。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单独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实现了三个增长。2012-2014年,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分别为36512万元、42894万元、5244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9.6%17.5%22.3%,均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2012-2014年,我县初中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4000元、4313元、602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6%7.8%39.6%,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2983元、3666元、4839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5%22.9%32%。生均公用保障经费逐年增长,2012-2014年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1694元、1817元、2089元,比上年增长51.3%7.3%15%、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1469元、1509元、1655元、,比上年增长150.3%2.7%9.7%。公用经费倾斜薄弱学校,学生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学生数拨款。

5、根据鄂财办发[2011]24号文件核定,2014年我县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2.81%,我县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占财政支出的实际比例为13.11%,超过核定标准。

6、城市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情况。2012-2014年,城市教育附加分别为671万、768万元、774万元,均达到3%的征收率,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431万元、498万元、500万元,征收率达到2%以上。县财政按年度将“两费”全额拨付用于教育,重点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建设,2014年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其中用于义务教育学校维修建设1195万元,用于非义务教育482万元。

7、农村税费改革固定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的比例用于教育。2012年至2014年,上级对我县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均为1238万元,每年用于教育761万元,占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61.4%,主要向农村乡镇学校倾斜。中央、省拨付的教育专项资金到位后,财政和教育部门共同研究交拨付到相关学校,资金支付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2012-2014年,上级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分别为14620万元、12822万元、14855万元均及时拨付到位。

8、落实国家和省“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的政策。2012-2014年,全县土地出让金净收益2288万元、2470万元、4030万元,按10%足额计提229万元、247万元、403万元。计提的教育资金由教育部门提出使用方案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全额用于教育。

(三)经费管理

9、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县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实行单列,实行部门预算,预算分学校编制。在预算编制时,义务教育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等均按政策足额预算,不留资金缺口,县级预算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全部得到落实。学校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资金拨付时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和提高公用费标准。

10、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公告制度执行严格。我县出台了《通山县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公告制度》,建立起审计、财政、教育共同参与的教育经费审计监督机制,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使用制度化和规范化。每学期开学后,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局对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工程预算、结算、招标等进行严格监管。

二、学校标准化建设

(四)布局调整

11、以调整布局为突破点,优化教育结构。根据教育实际,先后制定了《通山县校点布局调整方案》《通山县2010-2015年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明确永久性保留、过渡性保留和撤并学校。根据规划要求,2015年,全县设立初中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60所,计划城区新建学校3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基本调整到位。

(五)校安工程

12、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顺利,建设质量高。自20095月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启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通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通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5年,全县校安工程规划项目共574个,总投资25752.986万元,新建和加固改造总建筑面积365523.16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262212平方米,加固维修校舍103311平方米,共消除D级危房99874平方米,实现了全县学校无危房的目标,提高了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六)装备仪器

13、近三年投入资金3300万元购置教学装备。建班班通1055个班,备课电脑145台,未来教室1间,资源服务器1台,管理软件717套,教学点数学资源全覆盖项目学校90所,计算机,2193台,校园网络校校通项目学校110所,录播室4个,联校网教系统11个校点,实验室83个,体、卫、艺器材31712件,图书250121册,图书架442个,阅览桌椅594套,学生用床805套,教师办公桌椅3600套。

三、教师队伍建设

(七)教师配置

14、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我们建立了稳定的教师补充机制,一是按省定编标准足额配备义务教育教师;二是严把招聘关,2012年以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300多名教师补员。2015年元月招聘171人,201510月招聘180人。三是接收66名的资教生、特岗生解决乡村紧缺学科的师资问题,四是通过省新机制教师招考,招聘教师350人。新机制教师全部按政策落实了待遇,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从201412月县政府发文起完善了教师补员机制。

(八)教师管理

15、校长队伍管理体制符合国家规定。我县从2003年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校中心完小以上校长均由县教育局选拔任用,村完小、初小校长由乡镇长中心学校选拔任用,校长的考核和培训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建立了校长任期制和交流制度,校长每届任期5年,期满通过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等程序后重新聘任。

16、教师交流制度化。我县教师交流从2001年开始启动,把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必要条件。自2009年以来,采取城乡学校对口援助,乡镇教师联校走教、教师定期交流、名师带徒等形式,开展多层面的交流活动,教师交流达3600人次,其中2010年教师交流达338人次,2014年教师交流达274人次,2015年教师交流达315人次,交流面达12.36%,同时,建立优秀人才流动机制,有效解决了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小课教学。

17、开展联校走教、网教工作。联校走教是我县加强教师交流、确保教育质量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农村校点全面开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极为重要。目前全县中小学联校共49个,覆盖初小及教学点83个,走教教师162人,受益学生8万余人次。通过几年的摸索,我县还创新发展“联校网教”教学新模式,在黄沙、南林、大畈、通羊等乡镇建设网教试点27个,其中主讲教室6个,听课教室21个。联校走教和网教办学模式逐步呈现出覆盖校点更广,覆盖学科更全,教师素质更优,方式更规范,效果更突出的良好局面。

18、“比教学、访万家”工作达到三个100%目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提质开展,“比教学”按照“全员参与、注重过程、突出重点、完善考评、统筹兼顾”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魅力课堂,做快乐教师”活动,实现“以赛促学、促教、促研、促训”的目标。“访万家”按照“六回访、六必进、六知道、六不准”要求,全县开展了“百名干部进千名教师家庭,千名教师进万名学生家庭”的“百千万”活动,将“比访”与师德教育活动有机结合,构建了考核教师德、能、勤、绩的长效机制。我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于2015年元月全县开展,县、乡校三级成立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方案,县教育局职能股室、站分工明确,元月8日召开全县专题会议,几个月来,通过“开展线下研课”、“开展了示范课、观摩课活动”、“开展县级评优活动”选出了120节优质晒课,9月又开始了第二轮晒课录制活动,小学数学已晒课20节。

(九)教师培训

19、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制定教师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计划,教师的培训经费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从2013年至2015年培训经费逐年增长,分别为193万元、198万元、198万元。逐步形成了“以校本研训为主,省市县集中培训为辅”的教师培训一体化网络,确保了教师培训率100%的目标。

(十)教师待遇(6分)

20、教师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农村教师补助等待遇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从2005年起,全县教职工的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月按时足额直达教师个人账户。201220132014年教师人均工资达252903008938304元,比上年增长13.8%19%27.3%。教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保险、养老保险学校缴纳部分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基本工资的8%预算医疗补贴、按基本工资的12%预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其它政策性待遇全部按国家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落实。乡镇以下教师补贴政策落实。

21、教师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一是通过筹资新建或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教师周转房。我县制定了《通山县十二五期间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一是规划新建201套住房,已建成165套,还有50套正在建设中。二是改扩建周转房151套,正在建设中。我县教师住房问题将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得到缓解。

四、教育教学质量

(十一)办学行为

22、全县有通山一中、二中、职教三所普高,通山一中属市级示范高中。三所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年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减少择校生比例,让利于民。从2012起,每年全县正取计划学生的60%合理分配到县内初中,同时,鄂高在我县执行飞翔计划,此政策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2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每年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锻炼时间、休息时间等做出严格规定,并严格遵循了国家减负的原则,没有出现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问题。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对各校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有效遏制了滥订教辅资料、有偿补课、办重点校、重点班现象。

(十二)教育质量

24、我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要分年度表述),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3.5%,其成果连续多年得到巩固。坚持就近、免试、划片招生原则,择校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25、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了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制订了《“2+1”学生培养方案》。安全、国防、健康、艺术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坚持每学期举办一次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和两年举行一次的九宫艺术节活动,积极开展师生艺术作品评选与表演活动,丰富了师生文化生活,有力促进了学校体育和艺术教学工作。

26、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学校校园舞比赛,学校每年举行春、秋两届体育运动会,全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每两年举行一次,通羊城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一年一次。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得到逐年提高。

27、完善评价机制,发挥评价导向作用。我县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评价工作,制定了《通山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从德育工作、教学工程、学生管理、教学质量等四个方面规范了学校的考评办法。每学年召开教育质量分析会,对教育质量进项分析。通过评价机制改革,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义务教育关爱

(十三)关爱机制

28、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全县建立留守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制度。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联系卡和留守学生名册。各校开展以关爱留守学生为主题的活动,为农村留守学生开通“亲情热线”、“教育热线”、“实行心理咨询”等活动,丰富了留守儿童的课外活动。

29、建立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帮扶制度。对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采取“一对一”帮扶活动,让学科教师、学生互助小组与学困生结对帮扶,让学困生走出困境。对一些特殊孩子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各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和情感教育,为学生打开“心结”,县一中设立“心理咨询室”,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30、“两免一补”经费,按省定标准足额预算和拨付。三年来,我县省拨“一补”资金总计2312万元,其中,201320142015分别为718万元、862万元、732万元。在寄宿生生活补贴发放上做到准确把握困寄宿学生界定标准,及时分解指标、落实到学生个人,严格执行评审工作流程,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一人一卡,补助资金直达学生银行卡,确保了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另外,全县精准扶贫110名学生,大部分学生自愿集中到县城私立学校全包式负责生活和学习,并形成方案直至扶贫到大学毕业。

31、政府为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加大特校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取得了明显效果。2013-20142014-20152015-2016年度,我县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分别为91.4%94.1%95%

通过自评,我们认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达到了省定基本要求,保障了城级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优质义务教育的权利,在一定程序上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但是,也还存在不足,一是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校际间差异系数虽然低于0.650.55,但差异仍然存在,与高位均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以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努力,强力推进,促进我县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

                 

                    O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