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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来源: 日期:2016-8-29 14:38:04 人气:35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县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效控制了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现将具体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领会精神。我县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转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各股室站负责人会议,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到领会精神,明确要求,落实相关责任。会上,明确提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将结合履职尽责相关要求实行问责、追责,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加强管理,狠抓落实。一是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各校针对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处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步细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园日常巡查机制,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冷静处理以及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确保能对校园欺凌事件迅速反应,做出有效的防护,保证学生的人生安全得到保障。二是进一步改善防控条件。各校进一步加强了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全面完善防控体系,为完小以上学校配备了安全防护“八大件”,同时,各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保安等相关人员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能力。三是加强排查,各校落实定期安全排查制度,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的措施,查找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四是各中小学充分发挥德育课程主阵地,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健康、纪律教育,培育学生的文明修养,让学生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尊重他人,尊重自我,形成健全人格,做到严守道德底线,自觉遵纪守法。五是县教育局公布综治办和教育督导办防校园欺凌工作专用电话,各校也适时公布了学生救助电话,并明确了责任人。从目前的情况看,全县尚未接到校园欺凌恶性举报电话和求助电话。

三、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校充分利用晨会、班会、黑板报等对学生、家长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让家长和师生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提高学生防范欺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校通过印发《给家一长的封信》等方式对治理校园欺凌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杨芳林乡还组织家长学习《中国教育报》上刊发的文章《校园欺凌频发,家长怎样教孩子预防与面对?》,引导家长掌握校园防欺凌的有关措施,教育孩子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应对,避免受到伤害;实验小学召开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主题班会,请政策法规股袁观主律师到校为师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的法制讲座,袁律师结合具体事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全体师生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法律的严肃性,切实提高了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四、加强指导、认真督查。为了确保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我县将校园欺凌治理活动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加以落实,在加强指导的同时,各乡镇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教育督导室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开学检查,做到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指导,对学校存在的问题限期要求整改。同时,落实责任区责任督学的专项治理责任,要求做到全程监督,及时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向县教育督导办报告。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尚未接到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和求助电话。安全无小事,校园欺凌问题切实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做到未雨绸缪,认真做好防欺凌的各项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2016年8月28日